(网经社讯)一、非法营运司机规避查处的五套惯用话术套路
套路一:提前串供,统一口径打造攻守同盟
高速服务区被执法拦截后,司机往往在车辆驶入收费站的途中提前与乘客串通说辞、绑定利益。司机会告知乘客:若车辆被查处,乘客无需自行承担返程路费;若本次顺利放行,后续可减免乘车费用,要求全体乘客对外保持完全一致的表述。
面对执法询问时,所有乘客口供高度统一,标准说辞包含:“经熟人介绍乘车”“尚未支付车费”“抵达目的地后再共同分摊油费、高速通行费”“只是顺路一同返乡”。高度同质化的笔录,极易造成现场取证缺少突破口。
套路二:伪造真实顺路假象,依托车辆轨迹混淆定性
被查时司机不会慌乱,全程强调自身属于私人出行,提前设置手机导航目的地、插好 ETC 通行卡。面对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固定表述:“本次出行回老家探亲,目的地为 XX 县” 或 “前往 XX 地点办事、游玩”,主动配合核查 ETC 通行轨迹。
只要高速入口、龙门架抓拍路线与导航终点匹配,司机便试图以此满足合法顺风车“车主自有出行需求” 的核心法定要件,掩盖营运本质。
套路三:统一说辞谎称熟人邀约,规避面向公众揽客嫌疑
执法人员必然会核实司机与乘客的相识关系,司机便会在长途行驶途中提前和乘客排练应答话术。
统一应答模板:“由厂区工友介绍,所有人户籍地均为同一县域,恰好顺路一同返程”。严格禁止乘客提及通过拼车群、线上车找人平台获取乘车信息。
司机意图依靠“熟人邀约、知晓车主出行计划” 的说辞,规避 “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招揽客源” 这一非法营运核心特征。
套路四:以“抵达后分摊费用、现场无交易” 作为核心抗辩手段
该套路是司机对抗执法取证最核心的手段。若在行程中途的高速服务区拦截车辆,全程未抵达终点,现场无法查获当场收款凭证。司机便理直气壮辩称:“彼此都是朋友,约定到达目的地再统一结算分摊油费,本次行程全程未收取任何费用”。
这套说辞直击现场取证短板:无当场现金、扫码转账记录,执法人员无法直接固定“以营利为目的” 的关键证据。即便执法人员对收费金额合理性产生怀疑,在 “未完成行程、尚未结算” 的借口下,现场难以直接定性非法营运。
套路五:钻政策细则空白,以未强制平台接单为由规避核查
司机提前摸排沿线各服务区属地政策,专门选择未出台顺风车细化管理规定的辖区服务区停靠休息。
当执法人员质疑其未通过正规顺风车平台发布合乘信息时,司机会援引国办发〔2016〕58 号文件进行抗辩:文件仅要求合乘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,并未强制要求必须依托线上平台发布;自己在工友微信群、线下口头告知均属于事先发布出行信息,本次出行属于民事互助行为,不属于经营性客运。
套路实战效果
司乘人员口供完全统一、现场无直接金钱交易记录、车辆通行轨迹与导航目的地匹配,多重条件叠加下,现场证据链无法形成闭环,执法人员只能依法放行。但此类司机所谓的“抗辩成功”,仅局限于现场短期取证受限,执法人员可依托长效核查手段固定完整违法证据,实现事后查处,真正做到魔高一尺、道高一丈。
二、现场取证难点:执法人员对惯犯司机现场放行的核心原因
面对上述成套规避查处的话术套路,现场执法极易陷入取证被动。根据行政执法证据采信规则,证据链无法闭合时,不得作出行政处罚,现场放行是坚守法治原则、依法执法的务实选择。现场取证存在三大核心短板:
1.时空取证存在天然劣势,无法完整锁定交易闭环
车辆在高速中途服务区被拦截,既非乘车起点,也非行程终点。司机以“终点结算分摊费用” 为由,现场无任何现金、电子转账交易凭证,缺少直接证据证明司机载客具备营利目的,无法完整固定非法营运交易闭环,难以认定违法事实。
2.司乘串供形成“零突破口”,单一言辞证据无法单独定案
非法营运案件查处高度依赖司机、乘客双方言辞证据相互印证。一旦司乘提前串供、所有人口供完全统一,询问笔录将失去突破价值。仅依靠乘客“还未支付车费” 的统一表述,无法直接推定司机存在营利性营运行为,言辞证据证明力不足。
3.地方配套细则存在政策空白,单一未平台合乘无法定性违法
依据国办发〔2016〕58 号文件,私人小客车合乘(顺风车)定义为车主事先发布出行信息、线路一致人员分摊出行成本的互助出行,文件未强制要求合乘信息必须通过线上平台发布。若车辆途经属地未出台顺风车细化管理政策,仅以司机未通过平台接单为由,无法直接否定其合乘说辞,缺少法定处罚依据。
三、现场放行不等于终止核查:针对惯犯伪顺风车司机的长效破局方案
现场依法放行是坚守“证据不足不予处罚” 法治底线,但不代表核查工作终止。针对长期跨区域往返、高频次载客的惯犯司机,执法思路需从现场抓现行,转向建立车辆违法档案、长期核查轨迹流水、跨区域联合非现场办案,六大长效突破口可完整固定违法证据链:
突破口一:核算长途出行真实成本,戳破“合理分摊费用” 谎言
现场无法查获当场收款记录时,执法人员可现场精准核算本次长途出行全部燃油费、高速通行费总成本。向乘客明确告知合法顺风车分摊成本仅能覆盖真实出行开支,核算单人合理分摊上限。若乘客口中约定的分摊金额远高于实际人均出行成本,或乘客对分摊金额表述前后矛盾,即可锁定司机载客营利的核心线索,打破“成本分摊” 抗辩逻辑。
突破口二:司乘分开隔离询问,核查出行目的地一致性
合法顺风车法定核心要件为全体合乘人员出行线路、目的地基本一致。在服务区现场将司机、乘客物理隔离,分开独立询问行程终点。若司机称目的地为 A 市返乡,多名乘客却需在沿途 B 市、C 市提前下车换乘,存在多点沿途卸客、目的地完全不一致的情况,直接违背顺风车互助属性,暴露其班车式经营性客运本质。
突破口三:延时调取支付流水,锁定历史事后收款营利证据
司机依靠“终点结算、现场无交易” 规避现场查处,但其长期营运必然留存历史收款记录。执法部门可依法调取司机近半年微信、支付宝全渠道资金流水,重点筛查长途行程结束当日、次日的转账记录。若核查发现存在规律性、多笔来自不同陌生账户的大额转账(单次 200-300 元,单次行程多笔收款),即可固定司机长期依托 “终点结算” 模式载客营利的铁证,完整补齐证据链。
突破口四:依托高速大数据轨迹布控,精准锁定下一次完整营运现场
长期跨区域载客的商务车、私家车,存在固定往返线路、高频次跨省出行特征。执法部门将涉案车辆号牌录入高速 ETC 门架预警系统,车辆再次跨省驶入辖区时系统自动预警。下一次可选择车辆抵达终点收费站时开展精准拦截,此时行程完全结束,交易全部完成,无论现金收款还是扫码转账均可当场固定交易证据,司乘串供说辞不再具备抗辩效力。
突破口五:深挖口供矛盾,调取通讯记录戳破熟人邀约谎言
司机与乘客统一谎称工友、熟人介绍乘车,该类虚假说辞可通过后台大数据核查戳穿。现场记录所有人员身份信息后,后续可联合公安、交通大数据平台,调取司机与全体乘客事前通话记录、微信聊天记录。若核查确认乘车前双方无任何社交、通讯交集,聊天记录中留存“车找人、XX 时间发车、单人车费 XX 元” 等明确营运邀约内容,司乘统一串供的虚假口供将直接失去采信效力。
突破口六:完整留存全部涉案信息,跨区域联动实现事后追责
即便现场因证据不足不予处罚,执法人员仍需依法完整固定全部涉案信息:登记司机身份证、驾驶证、行驶证信息;记录车辆品牌、车身颜色、核定载客人数;完整登记全部乘客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;执法记录仪全程不间断录像,完整留存司乘现场口述“熟人同行、终点分摊费用、私人返乡出行” 等全部口供视频。
客运行程结束后,依托高速轨迹数据、资金流水、通讯记录开展非现场核查,一旦查实长期非法营运线索,可向车辆登记属地交通执法部门移送线索,跨区域协同立案查处,做到违法必究。
四、总结
高速公路假借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的查处工作,是现场取证博弈与大数据长效监管相结合的持久战。面对熟练规避查处的营运惯犯,现场因证据链缺失依法放行,是为后续依托多维度长效核查手段,收集完整、闭环的违法证据,最终依法查处。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交通执法人员依托专业核查手段与长效监管机制,持续维护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,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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